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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防和应急进社区“试点单位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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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0 阅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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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岗、南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民防局应急办关于加强社区民防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8〕47号)要求,经研究,确定南七街道和三里庵街道竹荫里社居委为我区首批“民防和应急进社区”试点单位,请各试点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全区民防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做出有益探索。
二〇〇八年八月六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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