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戴劲松(书记讲党课内容)
一、腐败的概念、性质及其危害
腐败的“腐”字,个人理解是一个象形字,广字头指的是一个局子或是一个单位,人字则表示一个人,寸是指矮小、短小,肉代表生活奢侈、糜烂。一句话:一个小人在一定的单位中生活作风奢侈、糜烂即为“腐”。那么,什么是腐败?腐败,腐败是党政机关人员为维护和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真实的表现形式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腐败,是依附在党的肌体上的一个毒瘤。给党和国家构成严重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它败坏改革开放的形象,破坏经济秩序,损害党群关系,毁掉一批党员干部,最终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执政地位的巩固。腐败不惩治,党纪国法难容,人民群众不容。以前,我们把反腐论界定为是一切“严重的政治斗争”,而十六大则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从“政治斗争”到“政治任务”,表达出“腐败”的涵义更加宽泛,提的层次也更高,上升到了党建的高度。
二、当前腐败案件的发案特点
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加强与深入,不少“曾经是个好同志”的官员纷纷落马,成了腐败分子。据统计,自十六大以来,中央累计查出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16位,平均每年3位,这些巨贪的“落马”都大多与色、赌、洗钱三大基本方式,九成包养情妇。如被执行死刑的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居然起自己工作而不顾,特意飞赴羊城寻花问柳。至于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不仅常年包养情妇,而且与情妇生养一小孩,犯下重婚罪。在这些落马贪官的悔过书、忏悔录中,可知美色诱惑和性贿赂是导致他们走上不归路的“致命诱惑”。
当前腐败案件的发案特点归纳一下有六个方面:
1、在案件种类上,经济类案件上升,涉案金额巨大,表明腐败分子具有更大的贪婪性。
腐败分子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渐渐转化。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非法所得达数千万,等于一个小县一年的财政收入。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仅一年春节就收了一百多万元,多数是所属县市主要领导送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人称“王三亿”,意思是肖作新贪污了2000万,王怀忠则是以“亿”元计。外逃女贪官、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曾任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已在国外荷兰被国际刑警组织抓获,目前查明涉案金额已达2.532亿元人民币。
2、在发案对象上,腐败分子的成份更加复杂,表明反腐败工作的难度将越来越大。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腐败分子职务越来越高。近年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严重违纪案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重中之重。
浅谈高官腐败的几大类型:
1 “贪财好色”型——原贵州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中纪委曾披露:刘方仁曾一次性受贿500万元。
2 “追求享受”型——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潘广田。潘广田在任职期间共收受财物总价值153.9万余元,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全国第一起副省级非党人士犯罪案件。潘广田自己承认:“客观地说,我有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享福的思想。”
3“知法犯法”型—— 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
4“妻儿失教”型——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李嘉廷单独或伙同其子李勃收受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810万余元。李嘉廷曾说:“我这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其妻王骁多次代收他人钱物,数目惊人。王骁最后在家中上吊自杀。
5“独断专横”型——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程维高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窃居高位,霸道之极”。中纪委则在通报中严厉指出:程维高“个人主义恶性膨胀,自恃位高权重,目无党纪,独断专行”。
6“晚节不保”型——曾任浙江省副省长、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钟麓。王钟麓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生活腐化,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虽70岁才退休,但仍难逃法网。
(2)腐败分子充当两面人。一方面善于伪装自己,大讲廉政建设,扮清官。一方面大搞腐败,疯狂攫财,另一方面大搞腐败,疯狂攫财,同时又扮演着守财奴的角色。福建省惠安县原教育局局长胡百奇,靠“教育”吃“教育”,共贪污受贿人民币达一百多万多元,他把这些脏款整数存入银行,一个子儿也不花,依然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家里仍看黑白电视,穿着也很朴素,给群众造成一种“清正廉洁”的错觉。另一方面,他还假惺惺地捐资办学,逢年过节还要慰问“五保户”、“困难户”、组织义诊等等,给人一种体察民情,心系群众的假象,当他被依法逮捕的消息传开时,公众为之震惊。
3、在作案规模上,从个体性腐败向群体性腐败发展,表明腐败行为更具社会危害性。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腐败现象从个体腐败向群体性腐败发展,涉案人员有时多达数百人,形成“一窝黑”现象。常常是抓一人带一群,抓一案带一片。如2004年黑龙江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一案,牵扯出260多名官员。一半以上的绥化县(处)级以上干部卷入其中,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等众多高官也因此被牵扯出。而对韩桂芝案的顺藤摸瓜又牵扯出一大批腐败官员,一批省厅级干部也被免职。
4、在发案领域上,从传统的经济领域转向新的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特别是干部管理、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渗透,表明腐败行为具有弥散性。近年来,买官卖官腐败现象明显增多,甚至发生骗官杀官现象,有的还存在舞女当法官、流氓当院长丑陋现象。在一些地方不花钱就办不了事,不花钱就当不了官,一些腐败官员,以官帽为“稀缺资源”,手持官帽待价而沽,官迷心窍者争相抢购,很多人就是跟风而滑向犯罪深渊的。比如,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只要肯出本钱,什么人想当官,他都可以帮忙,他全然不顾党的组织原则,以价论亲疏,以物论长短,为谋取私利大搞卖官活动”。在为谋取个人利益而向他行贿的人中,大部分是为提升官职的。等投资有了回报,当上一官半职后,这些人也开始大搞权钱交易,把送出的钱加倍捞回来,形成恶性循环。
5、在案件性质上,从单一犯罪向多种犯罪发展,同时又是党纪、政纪、法纪交叉,表明腐败行为的多样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1)前仆后继。《论语》有言:“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意思是说要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省己律身,防患于未然。应当说,大多数人都会像古人所讲的那样去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做到“人病我防”,从别人的错误甚至是罪行中吸取教训,而是昏昏然地去重犯别人的错误或罪行。最终将自己送上法纪的被告席。这种现象众称之为“前腐后继”。交通系统一直是反腐败的重点领域,2002年一年中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曾锦城、张昆同、石发亮“前腐后继”连续落马,交通厅内部有人将此戏称为“三连贯” 。紧接着,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安徽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金等人皆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一时被称为交通厅的“六满贯”。同样,在金融系统,在公检法系统,一批身居高位的违纪违法人员也被绳之以法。如: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鸣放、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等,均因涉嫌商业贿赂而被查处
(2)道德败坏。在我们的社会中,缺乏一种反腐倡廉的道德氛围,黑白颠倒,香臭不分,甚至出现了笑贫不笑娼、笑贫不笑贪的灵魂扭曲现象。这些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糜烂,贪图享受,迷恋女色,有的几近疯狂变态,个别领导干部竞与上百个女人发生过性关系,可见腐败现象已到了寡廉鲜耻的地步。三湘第一女巨贪蒋艳萍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人,她只用了13年时间就使自己由一个普通的仓库保管员变成了副厅的干部,在湖南省,她是有名的“女强人”。她的能耐何在?主要是靠出卖肉体和猖狂行贿等丑恶行径,一次次肮脏的幕后交易成就了她。37岁时她被任命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经营。有了地位和权力后,蒋艳萍大开血盆之口,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揽业务、发包工程、调动工作、安排职位等方面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疯狂敛财,连自己的亲舅舅送的也照收不误,来者不拒,一概笑纳。案发时,她已拥有财产1094.86万元。蒋艳萍是近年来查处的首名女性厅级干部,由于犯罪金额巨大,被称之为“三湘第一女巨贪”。
(3)丧失信仰。腐败现象多发频发,往往给人越反越多、越反越严重的感觉,一些党员干部由于反腐败估计出现偏差而思想消沉、悲观失望。甚至一些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信佛,如:原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丛福奎在任职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36万余元。当时丛福奎因未能当上省长,自感官场失意,到处烧香拜佛,并与一个搞迷信骗术的“女大师”(只有小学文化的吉林农村女子殷某)勾搭鬼混,以做佛事、善事等为幌子敛取钱财。中纪委认为,这是一起罕见的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背弃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理念,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事件。
(4)权黑交易。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蜕变,在社会转型时期看见别人先富起来,特别是发不义之财先富起来的人,也就得了“红眼病”,于是也想捞一把,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搞起了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甚至权黑交易,就是与黑社会相互勾结,现在查办一个涉黑案件,倒下了一批腐败官员,也成为打黑行动的特有现象。如:《合肥晚报》曾刊登过一篇文章《官员犯罪新趋势》一文中讲到,一些官员为保政治生命不惜雇凶杀人。最早一例是江西省安义县县长陈锦云想取代县委书记胡次乾,重金雇用凶手用汽车将胡撞伤,胡被迫离开安义,陈锦云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县委书记。之后,他再次雇用黑恶势力将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万先勇砍成重伤。又一例,广东省阳春市财贸办副主任林启菊,很“不习惯”市长曾威斌的领导方式,感觉老是“刁难”自己,了解到原副市长杨启周与曾市长之间积怨颇深,便找到杨启周,相约除掉曾市长。他们雇用杀手,用50万元买曾市长的项上人头。一个是副市长,一个是财贸办副主任,何以如此痛恨作为同事、领导的市长,以致除之而后快?审讯中,他们道出自己的理由:追求“进步”。
6、在作案手段上,从直接收受贿赂向曲线敛财转变,表明违纪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阜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在权钱交易中,他在收受别人钱物问题上采取“四不收”原则。即:一是两个人一道送的钱物不收,怕有评价或用公款记帐;二是领导交办的事情不收,怕领导知道了对其有看法或受追究;三是不愿办、不能办的事情不收,想当正人君子;四是本人办不好的事情不收,怕给自己带来麻烦。但最终东窗事发,受到应有的下场。
三、腐败产生的根源是什么?一是内因二是外因。
人们说,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失去监督的权力不可能不腐败。但这只是从外部制度上去找原因,而真正的原因在于人的内心。是否腐败,不是取决于外在制度的监督,而是决定于内在人性的自觉,只有找到产生腐败的人性的内在原因,我们才有可能理解腐败并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内因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腐败产生于信仰真空,只有内心深处缺乏信仰的人,才会把身外之物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只有信仰危机的时代,人们才会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并不择手段地获取它。如河北省“第一秘”、原国税局局长李真在反思中说,“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及早做经济上的准备,如有不测,也可万无一失。” 这就是一个省部级后备干部的心态。可想而知,信念危机将会造成何等严重的后果,它不仅威胁着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甚至严重地威胁着党的生命。
第二,腐败源于人的自私和贪欲。李真最后贪到什么程度呢?当听说中央纪委要查他时,他想把一个箱子里的钱转移到香港,但一看到箱子里的钱还不满时,就通过朋友通知一个想承包工程的老板说:“先送50万元人民币,等到合同签订后在从里面扣,否则我就把工程承包给别人。”那个老板把钱送来后,添满了这个箱子,李真把多余的钱放在了另一个箱子里,如果有机会,李真承认会将另一个箱子也装满的,真是应了那句话:“上帝让你灭亡,必先让你疯狂。”
外因主要包括:第一,制度上的漏洞和机制的不健全。我国目前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都还处于改革完善的过程中,许多新建立的制度还不成熟,有些制度还没有来得及建立,这样客观上难免会出现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而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
第二,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完善。从而造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大权独揽,“一把抓”、“一言堂”,这就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消极腐败。有关人员在查办案件时得到教训:
上级监督下级——太远;
下级监督上级——太难;
同级监督同级——太软;
法纪监督——太晚;
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其胡作非为早有引起阜阳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一时间在阜阳流传这样的民谣:“阜阳没有共产党,流氓可以当省长”。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以来,一些干部和群众不断向上级组织反映王怀忠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王怀忠不仅没有受到惩处,反而被提拔重用。为此,他曾多次在一些会议上叫嚣:“感谢纪委,查我一次,提拔我一次,查我18次,提拔我18次”。
第三,思想教育的弱化。改革开放以来,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价值观念大肆入侵,腐蚀着越来越多的人。而我们却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放松了思想教育。不仅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而且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也不适应新形势下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多样化的需要,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滋长,这也是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某些党员、领导干部对腐败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不足。比如把反腐败同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对立起来,认为反腐败会妨碍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抓了案子,乱了班子,断了路子”。
四、针对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谈谈遏制腐败现象的思路对策。
(一)反腐败的源头: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1、把好世界观这个总开关。通过这上述这一例例案子,要求我们要经常加强马列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做到:(1)以学净身,净化自己的灵魂,美化思想境界,牢固构筑思想道德与党纪国法两道防线。(2)以廉立身,要清正廉洁,站稳脚,守住身,不因小利失大节。(3)以法规身,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守住底线。在我们身边,无论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每个人都有一条或几条做人的底线,士兵的底线是勇敢;商人的底线是诚信;爱情的底线是信任;官员的底线就是廉洁。底线是境界,与理想信念同样重要,共同构成的人生的基座。也许你不是一名优秀的领导,但你可以是尽职的公仆;也许你不能在百姓心中树起丰碑,但你可以不留下骂名。底线应该说为我们据守着人生最后一块尊严的乐土。
3、家庭防线不可无。从近几年纪检、监察部门查办的案件看, “家庭腐败”、“亲情腐败”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整治成本也越来越高。随着肖作新地位的升迁、巩固,肖作新的妻子周继美的贪婪欲望也随之扩大,迫不及待从幕后到台前,指手画脚,大显身手,为自己开拓一条条发财致富的尽管达到。而肖作新对周继美的所作所为不闻不问,“难得糊涂”,任凭周继美胡作非为。周继美就更加有恃无恐,对送上门来的钱物是来者不拒。周继美、肖作新,一个台前收钱,一个幕后弄权,“贤内助”助贪,“夫唱妇随”,巨额的金钱,无尽的贪婪,为这对配合默契的夫妻掘开了坟墓。又如我们熟悉的铜陵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广春被审时说:“是最亲的人一步一步把我送上了法庭,”肖作新、吴广春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党内的制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的现状,致使思想上已严重变质的领导干部,不仅自己大量收受贿赂,还为家人创造受贿条件,充当受贿掮客。肖作新被判刑后,才恍然醒悟:“天地之大,我只要一张床。家财虽多,我只用一日三餐。敛财误人,得不偿失。”因此说,家庭防线不可无,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的监督和管理刻不容缓!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自己的行为,切不可目无党纪国法,为所欲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要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党内党外自上而下监督网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止小节变大恶。要让家人变成贤内助,而非“腐化剂”。
(二)反腐败的基础: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如果思想防线不坚固,经不起诱惑,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想腐败轻而易举。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
1、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提高行政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程度。
2、完善和强化党内纪律监督。
(三)反腐败的突破口: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腐败是制度漏洞的表现,反腐败本质上就是不断完善和创新制度的过程。医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和突破口就是构建国家廉政制度。
当前,中国廉政制度建设的重点在于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党的内部运行机制、政府职能的转变。在滋生腐败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性的改革,以制度创新来根治腐败,使腐败由“低风险、高回报”转变为 “高风险、低回报”,从而在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与温床。
(四)反腐败的保障:完备的法制
为反腐败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基本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其中包含着三个基本的要素,即严密立法、严格执法和严厉制裁。要真正做到“三严”,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和大量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总之,要通过严格的法治和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使腐败分子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
如果真是做到思想上强化教育,权力上深化监督,自律上实化制度,追究上硬化法制,使我们的政府、官员真正做到勤政、廉政、务实、高效,即将是百姓之福,中国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