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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社区行政区划微调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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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政〔2008〕53号

井岗、南岗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现将《蜀山区社区行政区划微调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行政区划  调整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各群团组织。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2日印发



蜀山区社区行政区划微调实施意见

    为深化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成果,解决少数社区规模不适中、界线不清晰、工作量悬殊等问题,本着规模适度、划分合理、方便群众、有利发展的原则,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拟对部分社区行政区划进行微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微调范围
    在保持社区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对琥珀街道、三里庵街道、五里墩街道、西园街道和南七街道的部分社区进行适当调整。通过调整,使每个社区的面积、人口、工作量大体相当,每个街道的社区数目保持在5—6个。
二、微调方案
    在本次行政区划微调中,全区拟撤销4个社区,即琥珀街道花园村社区、蜀山新村社区,三里庵街道梅源里社区、松涛里社区;新设立3个社区,即五里墩街道龙居社区、西园街道美虹社区、南七街道丁香社区。调整后,全区社区总数减少1个。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琥珀街道
    撤销花园村社区、蜀山新村社区。
    微调后琥珀街道辖6个社区,即琥珀潭社区、北苑村社区、翠竹园社区、奥林花园社区、飞虹社区和安农社区。
(二)三里庵街道
    撤销梅源里社区、松涛里社区。
    微调后三里庵街道辖6个社区,即二里街社区、杏林社区、竹荫里社区、龙河路社区、梅山路社区和绩溪路社区。
(三)五里墩街道
    增设龙居社区。龙居社区范围:东起青阳北路,西至潜山北路,南起史河路,北至清溪路。面积0.44平方公里,户数 2326户,人口6382人。(预计2010年入住率将达到80%,户数增加到5800多户,人口增加到14000多人。)办公地点拟设在金牛路龙居山庄恢复楼。
    微调后五里墩街道辖6个社区,即青阳路社区、清溪路社区、团安村社区、陈村路社区、家家景园社区和龙居社区。
(四)西园街道
    增设美虹社区。美虹社区范围:东起合作化南路,西至青阳南路,南临贵池路,北到长江西路(不含贵池路以北的光明社区北新庄村民组)。面积约0.5平方公里,户数近2800户,人口近10000人。办公地点待定。
    微调后西园街道辖6个社区,即安居苑社区、七里塘社区、汉嘉社区、光明社区、岳西新村社区和美虹社区。
(五)南七街道
    增设丁香社区。丁香社区范围:东至合作化南路,西到石台路,南至铁路专用线,北到望江西路。面积0.608平方公里,户数4235户,人口13500人。办公地点拟设在丁香家园住宅小区内。
    微调后南七街道辖5个社区,即洪岗社区、丁岗社区、新华社区、科企社区和丁香社区。
三、工作要求
    1、有关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微调工作有效实施和及时到位。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微调工作的指导,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对被撤销的社区,有关街道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人员的分流、安置、转岗工作,及时做好财产的清算、移交工作,做到人员思想稳定,财物移交清楚,工作正常运转。
    3、在微调过程中,要严肃各项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微调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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